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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6374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22-09-28 |
标题 | 农村合作医疗转移 | ||||
内容 | 孩子出生以后户口落到了石家庄井陉县测鱼镇。现在孩子3周半了,户口转移到了宁晋县四芝兰镇。但是孩子的医疗保险没有转移过来,门诊拿药时,显示异地,不能报销。想咨询一下怎么办理转移手续,需要什么资料,什么时候能办理,并且能给孩子交上保险。 | ||||
回复人 | 医疗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22-09-30 | ||
答复内容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只能在集中征缴期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参保人户口迁到宁晋待集中征缴期开始后去原参保地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停保业务,后在现在户口所在地地办理宁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即可。原参保地停保所需手续具体咨询原参保地医保中心。 |